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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新征程·枫桥经验新实践
加强乡镇党委联系 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

为进一步推进吉林省江源林区基层法院湾沟人民法庭“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更好地发挥基层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纠纷化解在前端,推动湾沟人民法庭各项工作协调发展,近日,吉林省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房朝金带队前往江源区湾沟镇、松树镇,与党委主要负责人对接人民法庭相关工作事宜。


对接交流中,房朝金院长分别向湾沟、松树镇党委主要负责人详细介绍了近几年湾沟人民法庭收结案件及其他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分析了湾沟镇、松树镇存在的矛盾纠纷,征求参会人员对法庭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并表示,法庭的各项工作都需要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在以后的工作中,会进一步加强与党委政府的沟通协调,切实提升服务保障发展大局和司法为民的能力水平,大力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举措,深入开展“无讼”村屯创建活动,做好诉源治理工作,努力对地方乡村振兴、和谐稳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党委主要负责人表示,今后会一如既往地支持法庭各项工作开展,并对湾沟人民法庭在维护辖区稳定和谐、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方面所作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予以充分肯定。希望湾沟人民法庭今后能与辖区党委政府形成有效的工作协调对接机制,为党委政府在处理基层矛盾等方面提供法律帮助。

近年来,江源林区基层法院不断加强与江源区委政法委、湾沟法庭辖区的乡镇党委联系,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溯源治理一盘棋格局,服务辖区振兴发展并得到地方党委的充分肯定。下一步,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将不断强化“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力度,充分发挥法庭建设在基层、根基在基层的重要作用,切实担负起新时代职责使命,以实际行动助力基层社会治理、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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