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万物皆可转卖”的互联网时代,二手交易平台正以惊人的速度走进大众生活。无论是精打细算的购物达人,还是清理闲置的居家能手,都热衷于在二手平台上寻找心仪好物或变现闲置资产。但这份便捷背后,可能暗藏着不法分子精心编织的骗局。稍有不慎,眼前“实惠”的惊喜便会化作“圈套”,在不知不觉间卷走你的钱财。
2024年2月,小林在某二手物品交易APP上看中一款心仪的摩托车,标价49000元。小林在与卖家蔡某沟通时,通过私信将摩托车价格砍价到了45000元。在沟通的过程中,蔡某称添加微信能够视频看车,于是小林脱离二手交易平台通过微信转账将摩托车定金5500元交付给蔡某。双方约定好,定金交付后蔡某将摩托车送到物流发货,发货成功后小林再支付30000元货款,收到摩托车后支付尾款。蔡某到某物流网点后随即给小林发送了摩托车运单,小林便相信蔡某已经发货,于是便将30000元货款转账给蔡某。
蔡某收到货款后便把小林的微信和手机号码拉黑了,小林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经后续调查发现,蔡某填完摩托车发货运单后,便跟物流人员谎称摩托车内有剩余的汽油,需要把车推回。随后蔡某又通过网络交易平台把车卖到广西,收到的货款用来偿还自己在银行的欠款。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二手交易APP发布售卖摩托车的信息,在履行摩托车买卖合同过程中,骗取被害人小林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了【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法官提醒
在二手交易过程中,为保障自身权益,需重点注意以下风险防范要点:
严守平台交易规则,杜绝私下交易
务必全程通过正规二手交易平台完成交易流程,切勿脱离平台使用第三方社交工具进行私下交易。脱离平台监管的交易,不仅难以享受售后保障服务,还可能陷入欺诈陷阱,导致财物两失。
谨慎辨别交易链接,严防信息泄露
警惕不法分子发送的不明链接,这些链接极有可能是仿冒官方网站的镜像网址,或是诱导跳转的第三方支付页面。一旦点击,个人信息、支付密码等重要数据存在极高的泄露风险。交易过程中,对于任何非平台官方渠道的链接,务必保持高度警惕,拒绝随意点击。
全面核实交易对象,确保交易安全
交易前,务必充分了解对方的身份信息与交易历史。建议通过查看信用评级、交易评价记录、实名认证状态等方式,对交易对象进行综合评估。
强化风险应对意识,及时止损维权
若在交易过程中发现可疑情况,应第一时间向平台提交举报,并完整保留聊天记录、交易截图、转账凭证等相关证据,为后续维权提供有力支持。如遇交易疑问或突发状况,可随时联系平台官方客服,获取专业指导与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