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扫黑除恶
扫黑除恶
通化县多“点”发力扎实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工作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夯实法治宣传舆论基础,通化县多措并举,多载体、多形式、多领域扎实推进《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学习。

强化组织领导,凝聚思想“统一点”


县委对《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高度重视,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率先组织开展学习,并要求各单位做好贯彻落实。县委政法委召开全委会议,学习传达《反有组织犯罪法》内容,并制定《通化县<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贯彻实施方案》,明确学习内容,落实责任分工,要求将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当前和今后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进展的重要内容和抓手。

创新活动载体,加强形式“灵活点”

充分利用线上媒体平台和组织各类线下活动,做好线上线下宣传“双同步”。各乡镇、各成员单位将《反有组织犯罪法》纳入党委(党组)理论中心学习组学习内容,组织本单位人员进行集中学习,深刻解读条文内涵精髓;利用节假日在广场、步行街等人流量大的场所,开展多形式普法活动,鼓励广大群众踊跃举报有组织犯罪的行为;通过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微信公众号宣传、进直播间等形式拓展宣传广度。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多次选派优秀法官、检察官做客直播间,开启法治“带货”模式,详细讲解《反有组织犯罪法》相关内容,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和普法效果;从娃娃抓起,注重青少年法律意识的提升和法律信仰的生成,积极开展“普法进校园”活动。县教育局将《反有组织犯罪法》列入学校“八五”普法宣讲内容,通过宣讲活动提高学生的知晓程度,努力打造教育系统小平安,全县范围大平安。

延伸宣传触手,打通乡村“末梢点”


充分发挥乡镇村屯的普法阵地作用,利用农村集市、各种活动为契机,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图册等宣传物品、组织宣讲人员深入基层等方式,为人民群众广泛讲解《反有组织犯罪法》,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涉及切身利益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加大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发动农村“法律明白人”参与普法宣传活动,提高基层干部群众运用法律武器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勇气,促进法治乡村建设。截至目前,组织开展各类宣传200余次,覆盖群众10万余人。



分享到:
吉林省长安网
吉林省长安网

主办单位: 中共吉林省委政法委员会 吉ICP备10201797号-3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