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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一线
猎杀——通化市公安局东昌区分局破获系列非法狩猎案始末

“堵住!堵住!”
   

“往哪儿跑……”
   

2022年腊月,空旷的山林里,回荡着几个男人的吆喝声和动物奔跑逃窜的足蹄声。一头带着崽子的母野猪在几只身型巨大的猎犬的围堵下瑟缩成一团,野猪崽紧跟在妈妈身边惊恐万分。一个身材高大的年轻男人手持扎枪跨步上前,手起枪落,锋利的枪头扎进母野猪的身体,“嗷”的一声惨叫,倒地的母野猪回头望向野猪崽,一个令它“伤心欲绝”的恐怖景象映入它逐渐冷凝的瞳孔:激烈的犬吠声中,另一个男人正将扎枪扎进它孩子的心脏……
   

野猪的鲜血染红了冰封的林间空地,四名男子嬉笑着围上前,只几下,便分割了野猪崽。另外两名男子就地升火,拿出早已准备好的烧烤材料,把新鲜的野猪崽肉串上铁签烧烤起来。猪皮碎肉肚肠则扔给了旁边留着涎水的、躁动不已的猎犬。
   

犹如一场“狂欢”,猎犬们在撕扯着鲜肉,大饱口福;男人们在嘻嘻哈哈,庆祝自己收获颇丰……
   

这不是小说,也不是想象,而是一名盗猎犯罪嫌疑人的供述。


来自市民的举报
   

2022年腊月的一天,通化市民小李正在浏览某视频平台,一段猎犬捕猎野猪的视频引起了他的注意,视频上有一段文字,标注该视频内容出自国外,但是视频中的地理环境、景色,与本地环境十分相似,尤其是其中还有一声吆喝,是明显的东北口音。小李经常收听收看警方普法宣传的相关内容,他感觉这事儿不简单,遂将此事报告给了通化市公安局东昌区分局。
   

接到报警后,东昌区分局十分重视,立即派民警着手调查。民警对该视频账号的所有内容进行了细致排查,发现涉及猎犬狩猎和展示包括野猪、狍子等野生动物在内的视频共计15条。
   

民警对视频中的环境、季节特征、少量人声及视频内出现的一辆灰色五菱面包车进行分析后确定,这些视频的拍摄地就在通化地区。
   

办案民警及时向分局领导进行了汇报,分局领导指示,协调网安部门协查,尽快查明视频发布者的身份,确保域内野生动物不受伤害。


一个神秘的大型犬养殖场
   

距离2023年春节不到一个月了,街道两边悬挂着大红灯笼,大街小巷节日的气氛渐浓。而在东昌区公安分局的办公室里,网安民警携手办案民警却顾不上享受节前的热闹,正仔细分析视频,寻找线索。
   

经过不懈努力,很快,一个名叫王某的H省人浮出水面。王某是一个“90后”,常年在东昌区居住。经调查,民警确定王某为视频账号发布者和所有人。警方随即对王某展开调查。几天后,蹲守民警发现,王某驾驶灰色五菱面包车出门向东而去,民警远远地跟着,发现王某将车停在一处偏僻的村落外。一个多小时后,王某离开。民警上前查看,刚一走近,便响起一阵犬吠声。民警发现,这里饲养着数条大型猎犬。
   

“王某应该是来喂犬的。此村落村民早已搬迁新址,村中人迹稀少,几乎没有人知道这里还有一个猎犬养殖场。犬叫声此起彼伏,我们分析这个养殖场的犬不会少于20只。”办案民警林玉海介绍。
   

民警随即向上级汇报了调查详情,进一步调查后发现,这个猎犬养殖场没有备案,是一个非法养殖场。
   

养这么多大型猎犬是做什么用的呢?
   

为了进一步掌握证据,东昌区公安分局在王某家周围安排了警力,一方面继续监控王某的视频账号,一方面继续对王某的居住地进行监控。
   

几天后,一条新的视频上线,视频主题是销售“猪肉”,视频中一头开膛破腹的动物摆放在地上,随着镜头移动,这头动物的头部出现,头部特征和两颗獠牙证实了动物的身份——这是一头如假包换的野猪!
  

为便于售卖,视频发布者将一个手机号码置顶在评论区。经调查确认,这个手机号码正是王某所使用。
   

这个发现让民警非常兴奋,一个又一个证据表明,王某具有非法狩猎野生动物的嫌疑。
   


警方决定抓捕王某。


一张大网从天而降
   

2022年12月30日16时,民警发现王某出现在通化市铁厂镇某村赵某家里。民警遂赶往赵某家,敲开门后,发现王某和赵某一脸惊愕。仓房里,一头刚刚开膛的野猪尸体还冒着热气,地上散乱地放着六个捕兽夹,其中一个捕兽夹上还夹着一只野猪断蹄……
   

二人正在分割当天猎获的野猪。
   

面对民警的突然到来,心怀侥幸的王某和赵某虽然惊愕但并未反抗,民警控制二人后,将他们带回审讯。
   

经审讯,二人交代,从2022年11月起,他们在通化市铁厂镇三道沟附近的养牛沟盗猎10余次,共计猎取野猪14头,野生狍子2只,野生獾子5只。
   

王某交代,自己酷爱“狩猎”,饲养了30余只大型猎犬,用于捕猎野生动物。一次,他在山上盗猎时遇到了68岁的赵某,两人相谈甚欢,成为忘年交。赵某对野猪生活习性的了解让王某十分佩服,于是相约一起盗猎,所得“猎物”由王某在短视频平台售卖,赵某分得部分违法所得。
   

与此同时,另一组民警传来消息,根据灰色面包车的移动轨迹,办案民警发现,还有两人参与了盗猎。
   

经审讯,王某交代了其好友张某、李某参与盗猎的犯罪事实。
   

事不宜迟,警方立刻抓捕了张某和李某。
   

据4人交代,他们不仅盗猎成年野猪,对年幼的野猪崽也不放过,只要发现,就痛下杀手,这才有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至此,一桩盗猎案宣布告破。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警方提示
   

野生动物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对于维护生态平衡、改善自然环境、促进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意义重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王某等人所猎杀的野猪、狍子、獾子是国家三有(有益、有重要经济价值、有科学研究价值)保护动物,非法盗猎已经触犯法律,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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