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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分车队”覆灭记——敦化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打掉两个新型“跑分”犯罪团伙始末

无固定居所,无固定联系方式,使用虚假证明文件租赁车辆买卖银行卡,给“上线”提供“洗钱”账户,若“此地不宜久留”,则立刻还车,前往下一个“工作”地点继续作案……犯罪嫌疑人利用这种新型“跑分车队”的方式,支撑“洗钱”罪恶链条运转。
    

近日,敦化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打掉了两个新型“跑分”犯罪团伙,先后在辽宁省、安徽省等地抓获团伙成员9人,查扣银行卡16张,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


精准打击 利刃出鞘
    

“警察同志,我被人骗了,有人冒充我的亲友给我打电话,骗了我10万块钱。”6月11日一早,辖区居民高女士便来到敦化市公安局报警。接警后,刑侦大队反诈中队立即对该案进行了调查,并对3张涉案银行卡信息进行了梳理,发现这起案件不同于以往办理的“洗钱”案件,这是一种以租车流动提取现金的方式,对涉案银行卡“走流水”的“跑分车队”新型犯罪。
    

随后,刑侦大队向敦化市公安局领导汇报了情况。领导对此案高度重视,组织精干警力对案件展开侦查。
    

“跑分车队”是诈骗分子挖空心思想出的一种“跑分”犯罪新方式。他们以高额佣金为诱饵,在社会上招募人员为他们提供银行卡,再流窜到各地进行“跑分洗钱”,借此逃避警方追踪。负责“跑分”的成员一般会在租赁的车辆上进行交易,且交易全程处于行驶状态,随意性非常强,给民警跟踪摸排嫌疑车辆和寻找团伙窝点等工作带来了极大困难。
    

民警经研判后,决定兵分两路对案件展开调查,一路查询视频监控,循线追踪;另一路从高女士被骗的涉案3张银行卡着手调查。6月12日,一张王某名下的涉案银行卡在辽宁省盘锦市某银行有提取现金的记录,民警通过对银行监控视频获取的信息进行研判,得到了取款人魏某某的信息。随后,民警扩大侦查范围,对银行周边的监控视频进行排查,发现魏某某上了一辆停靠在银行附近的白色商务车。
    

锁定目标后,民警经过对嫌疑车辆进行了两天的追踪和调查,逐步摸清了这个“跑分”团伙的组织架构及犯罪嫌疑人的家庭住址。
    

6月14日15时,当犯罪嫌疑人魏某某驾驶嫌疑车辆,到盘锦市某银行再次提取现金时,被民警当场抓获。审讯过程中,魏某某交代了该团伙组织者为马某。得知此信息后,民警立即赶往马某的落脚点,将其抓获。6月15日,团伙成员崔某某被抓捕归案;犯罪嫌疑人张某为逃避抓捕潜逃后,迫于压力投案自首。至此,该团伙4名犯罪嫌疑人先后落网,警方扣押作案手机4部、犯罪银行卡13张,涉案金额100余万元。由于此案牵涉人员较多,经研判,民警继续留在盘锦市取证,并对一级卡卡主与其他关联“跑分”犯罪团伙成员信息进行摸排。


深挖线索 扩大战果
    

该案件取得阶段性进展后,民警循线追击,捋清“跑分”链条,积极扩大战果。6月23日,民警在盘锦市某旅馆将该案一级卡卡主王某抓获归案。
    

据王某交代,其除在盘锦市参与以马某为首的“跑分”团伙外,还曾在其朋友马某某的介绍下,前往安徽省蚌埠市参与其他团伙的“跑分”活动。获取该线索后,民警立即展开追踪调查。在确定该“跑分”团伙仍活动在蚌埠市后,民警即刻动身前往。
    

到达蚌埠市后,民警经过多方工作,锁定了团伙成员佘某的身份信息,在核查其银行卡开户信息后,发现佘某曾在亳州市注册汽车销售经营公司,民警又立即转往亳州市。
    

在异地连续数日高强度的工作,民警出现了水土不服、胃痛呕吐等症状。即便如此,他们也丝毫没有懈怠,就算在火车上也在工作,抓紧时间分析线索,研究制定下一步行动计划。
    

到达亳州市后,民警与当地警方取得联系,并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锁定了佘某的住址。为了寻找抓捕的最佳时机,民警在37摄氏度的高温中蹲守了近6个小时,最终将犯罪嫌疑人佘某抓获。
    

经审讯,佘某又交代出马某某、郝某某、于某等团伙成员的信息。最终,民警在蚌埠市、南京市将马某某等3人抓获。至此,又一个“跑分”团伙覆灭。该案共抓获王某以及该团伙成员共计5人,缴获涉案银行卡3张,涉案金额累计高达900余万元。


法网恢恢 疏而不漏
    

民警将犯罪嫌疑人带回敦化市后,对9名犯罪嫌疑人进行了集中审讯。据犯罪嫌疑人交代,2023年5月,王某在马某某介绍下,与郝某某一起前往安徽省,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提供给组织者用于转移犯罪所得资金,并帮助组织者将银行卡内的涉诈资金转移到了佘某名下的对公账户内,进行再次转账“洗钱”。6月初,马某因赌博欠下巨额债务,随即纠结了同样经济窘迫的魏某某、崔某某、张某在盘锦从事“跑分”活动,并与王某“合作”犯罪。犯罪过程中,为了躲避警方的侦查,马某负责租赁车辆并指挥车队的行程;张某为犯罪团伙收集银行卡;魏某、崔某某专门负责提取现金。魏某与崔某某每天按照马某的指示到银行提取现金后,再将取出的现金汇给组织者。
    

经对案件进行梳理,民警了解到,两个“跑分”团伙在其组织者的分配下,开设对公账户或从事“收卡”活动,而“下线”的“跑分”成员之间互相不认识,且犯罪团伙成员只与组织者单线联系,整个组织严密,隐蔽性极强。  
   

目前,针对“跑分”团伙组织者的抓捕行动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中。
    

犯罪之网罩住的是越来越膨胀的欲望,良知也从“网”的缝隙中流走了。自作聪明想要轻松“躺赚”,等待他们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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