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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源头”抓起 以“小事”破题——长春林区两级法院诉源治理工作走笔

       近年来,长春林区两级法院从“源头”抓起,以“小事”破题,坚持内外衔接、力量下沉,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撬动各种社会资源,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在诉源治理工作中与党委、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推动联动共建,扎实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开展“无讼社区”“无讼村屯”创建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百姓说事·法官说法”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打通便民“主动脉”,畅通服务“微循环”。
“法官+网格” 化解纠纷在基层
    “真没想到这么快就把事情解决了,我要给法院点个大大的赞!”当事人高兴地竖起大拇指。
    近日,红石林区基层法院通过“法官+网格”的方式,于诉前成功调解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高效便捷化解纠纷的方式赢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赞扬。诉前调解的工作做法切实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2018年5月,当事人甲与当事人乙签订了一份《二道甸子镇汛期应急抢险机械车辆备案协议》,双方约定当事人甲所有的钩机在当事人乙处登记备案,出现汛情时,当事人乙可以随时调用当事人甲的钩机。2018年8月,当事人甲驾驶钩机按照当事人乙的要求修整水毁河堤。经双方验收和结算,当事人乙应向当事人甲支付1.6万元劳务费。事后,当事人乙一直未支付。当事人甲多次索要无果后到法院寻求帮助。红石林区基层法院二道甸子镇网格点派驻干警了解案情后,为使群众的矛盾纠纷得到快速化解,多次与双方当事人电话沟通。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干警将双方当事人约至村委会。经过长达4个多小时耐心劝说,最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达成了调解协议。当事人乙于7月15日前一次性给付当事人甲1.6万元劳务费。该案在诉前成功化解。
    红石林区基层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法官+网格”的方式把诉源治理做深、做实、做细,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源头和诉前,切实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六六议事堂” 议出和谐好友邻
    “六六议事堂”工作机制即在地方党委的主导下,每月逢“六”的日子,法院干警、司法部门工作人员等主动到村屯,与产生矛盾纠纷的村民进行“议事”。自推行“六六议事堂”工作机制以来,法院化解了多起纠纷,切实解决了群众的忧心事,得到群众广泛好评。
    甲某在河道内种植树木导致河道淤堵,致使乙某耕地被大水冲毁,造成了经济损失。两家人就此事吵闹了几年也没有结果。在今年6月的“逢六百姓集中议事日”上,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法官得知了这一事件。随后,法官立即启动解纷机制,在乙某的带领下,来到农田进行现场勘查,细致了解双方的争议焦点,并进行了普法教育和耐心疏导。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一场持续多年的矛盾纠纷在法官的倾情化解下得以解决。
    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通过定期参与“六六议事堂”工作,及时化解群众的矛盾纠纷,并深入农户小院、田间地头、林场参地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切实做到了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之中。
党建联盟 探索治理新路径
    近年来,江源林区基层法院机关党总支分别与江源区城墙街道森工社区、金枫社区,江源街道江北社区,湾沟镇和平社区签订了“党建联盟”协议书,通过在党群服务中心设立党员入网格工作室,将诉源治理理念元素植入其中,实现党员与群众“零距离”接触。
    家住白山市江源区某小区的刘某和张某是上下楼邻居,张某在自家阳台窗外安装了护栏,在阳台内饲养家禽。因为饲养家禽产生的粪便经常掉落到楼下刘某家的阳台上,双方产生了矛盾,曾多次发生言语及肢体冲突。同时,张某饲养家禽产生的气味对周围住户也造成了不小的困扰。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受理了该起案件后,法官通过现场勘查、上门走访等方式,对案件的缘由及双方的争议焦点进行了确定。为防止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主审法官运用“党建联盟”工作模式,联合社区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制定了调解方案,并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张某主动将阳台护栏内饲养的家禽进行移除,双方握手言和。
    一直以来,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坚持用“五心服务”工作方式开展调解工作,用“爱心”对待每位群众,用“耐心”对待每次来访,用“虚心”听取每份建议,用“诚心”解决每个问题,用“细心”做好每件小事。截至目前,党员共入网格15次,调解矛盾纠纷9件,得到了当地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被称为“家门口的法庭”。
“逢三说事” 多方联动解忧烦
    抚松林区基层法院创建的“逢三说事”百姓说事议事机制将每月的3日、13日、23日作为议事日,法院、司法所、边境派出所及各村(社区)共同参与,构建了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于一体的联动工作体系,整合多方资源,形成调解合力,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家住抚松县锦江社区的居民宋某养了一条小狗与其作伴。一日,王某驾车行驶时不慎将小狗撞死。宋某很伤心,向王某索要赔偿。王某则认为宋某遛狗不拴绳,责任应自负,不同意赔偿。无奈,宋某来到“逢三说事”说法点,请法官帮助解决。办案法官了解事件经过后,积极与王某进行沟通协调,并对双方当事人的过错进行了释法明理。最后,王某同意给付宋某一定赔偿,宋某表示接受。该事件当场得到了妥善解决。
    抚松林区基层法院还通过实行“调解平台+党建微网格”解纷工作模式,将辖区调解平台“三进”工作融入“微网格、党支部、社区、街道、法院”五级联动机制。对于一般矛盾纠纷,先由网格长牵头化解,网格长化解不成的再层层上报,由党支部、社区和街道、法院逐级进行化解,最大限度化解各类矛盾,把少讼、无讼落到实处。
“三治融合” 筑牢“第一道防线”
    临江林区基层法院紧紧围绕“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通过设立地方综治中心调解工作室,强化“三治融合”,延伸“无讼村屯、无讼社区”触角。他们以自治为基础,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在乡村基层治理中的独特功能;以德治为支撑,邀请村支两委干部、网格员等参与纠纷调解工作;以法治为保障,组建由员额法官为主导的调解员、人民调解员协同的诉调团队,建立法官联系点,利用巡回审理,提升乡村居民法治意识,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每到秋季,许多群众在林区采松塔、打松籽,以此赚取生活费。家住临江市的栾大哥就曾受雇于贾某某,上山采红松塔。然而,栾大哥在采松塔的过程中,右眼不慎被松树枝扎伤。治疗眼伤花光了家里的积蓄,而雇主贾某某则拒绝承担任何费用。无奈,栾大哥来到临江林区基层法院寻求帮助。在了解具体情况后,法院委派人民调解员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多次沟通,协调赔偿金额,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
    长春林区基层法院将准确把握司法审判在诉源治理中的职能定位,健全“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完善诉源治理法治保障新体系和工作保障新机制,在深化诉源治理和助力社会治理创新上迈出新步伐,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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