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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在鹤乡·心向公益 镇赉县人民检察院 打造“鹤乡益心”公益诉讼办案团队

镇赉县位于松嫩平原与科尔沁草原的交汇地带,境内嫩江、洮儿河、呼尔达河、二龙涛河“一江三河”贯穿全县,这里湿地、林地、草原等自然资源丰富,是名副其实的“鱼米之乡”。每年春秋两季,包括白鹤、东方白鹳等几十万只候鸟都会在这里驻足停留,因此,镇赉县还被誉为“中国白鹤之乡”。


近年来,镇赉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镇赉县院)按照上级院的工作部署,忠实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担负起职责和使命,全身心当好“公共利益的代表”,取得了累累硕果。新一届党组组建后,着力加强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建设,总结办案经验,创新工作机制,以满腔赤诚与热忱,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这就是“鹤乡益心”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团队由1名分管领导、1名公益诉讼条线负责人和2名检察辅助人员组成,将以2023年为起点,以5年为履职期限,突出4个方面的“益心”工作重点,全面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益心保湿”,强健“地球之肾”


“吉林莫莫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于2013年10月加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幅员面积14.4万公顷,是吉林省西部最大的湿地保留地;“吉林镇赉环城国家湿地公园”总面积2785.29公顷,湿地率97.1%。同时带动恢复周边湿地5.4万亩,是吉林西部城市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与恢复的示范工程。上述两处湿地均位于镇赉县县域内,湿地资源保护一直以来都是镇赉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的重中之重。未来,办案团队将持续把监督关口前移,重点监督破坏湿地资源的行为,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及时有效保护湿地资源。

“益心护林”,滋润“地球之肺”


镇赉县域内林地面积7.02万公顷,林地资源保护工作,是镇赉县院公益诉讼案件中办理数量最多、办案效果最好的领域之一,过去破坏林地案件曾经一度多发、频发。自“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全面推开以来,镇赉县院通过“检察长巡林+一把手办案”,切实将林地资源保护类案件办的有力度、有深度、有速度。未来,办案团队将推进林地资源保护行政公益诉讼工作融入社会治理,构建检察机关、行政机关、乡镇政府、违法责任人“四位一体”林地恢复模式,结合以往办案经验,探索改进监督方式,督促行政机关深化异地补植工作,促进林地资源保护案件由个案监督向类案监督延伸。

“益心护草”,护理“地球皮肤”


镇赉县拥有草原4.2万公顷,过去检察机关的监督重点往往在非法占用草原进行施工建设、耕种农作物等行为,未来,办案团队将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对污染草原和土壤环境、破坏草原植物资源、违规使用草原、外来物种入侵等重点问题,以及一些生态安全问题和隐患,通过公益诉讼协调多部门综合治理,真正把监督重点放在恢复效果上,并积极通过新闻媒介向群众宣传,发动群众参与保护,做到专业维护和群众保护相结合,形成“绿色保护”合力,让草原恢复应有颜色。

“益心为公”,打造“公益高地”


维护公益永远在路上,公益诉讼已形成“4+N”格局,除本地特色鲜明的领域外,过去,镇赉县院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食品药品安全、老年人权益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均进行了探索和实践,未来,办案团队将按照白城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指挥中心打造全市“益+”办案团队的整体部署,高质高效开展多领域公益诉讼工作,为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筑牢检察防线。同时加强法治宣传,探索溯源治理,推进协同共治,与全社会一道,为维护公益凝心聚力。

身在鹤乡,心向公益--这是“鹤乡益心”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名称的由来,也是团队的“个性签名”,更是团队成员们一直以来的工作写照。下一步,该团队将以“起跑即要领跑”的精神,完成好五年“益心”工作全新规划,为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公益司法保护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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