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进一步拓宽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方式,健全检察权行使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近日,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列席旁听了肖某某等三人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庭审,对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活动进行监督。
庭审前,为确保人民监督员精准监督,承办检察官向人民监督员介绍了庭审案件的基本案情和公诉意见。
庭审现场,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依法讯问被告人,并结合案件事实进行严密论证、有力指控。法庭当庭核实了被告人认罪认罚情况,确认了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人民监督员观摩了庭审活动,对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进行了全过程监督。
庭审后,人民监督员认为公诉人出庭行为规范、履职准确到位、指控犯罪有力,对公诉人出庭表现和庭审效果予以充分肯定。人民监督员还表示,通过现场观摩庭审,不仅对检察机关办案程序、法院庭审过程有了更直观的了解,还接受了一场深刻的法治教育,深切感受到了检察机关为维护公平正义、提升办案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所作出的不懈努力。
初审:韩蕊
复审:谢刚
终审:刘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