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惠市司法局在接收一名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时,了解到该人因患有疾病,行动能力严重受限,无法亲自到司法局办理入矫接收手续。为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工作规定,同时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司法局迅速行动,9月23日,安排工作人员携带相关文书材料,前往矫正对象家中办理入矫手续,确保矫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在社区矫正对象张某家中,工作人员首先耐心向张某及其家属说明社区矫正的性质、要求和权利义务,用通俗的语言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关键条款,确保其充分理解入矫后的各项规定。考虑到张某身体状况特殊,工作人员特意放慢沟通节奏,逐页讲解需要签署的文书内容,协助完成签字确认。同时,工作人员还仔细询问了矫正对象的个人、家庭状况及社会关系,为其初步规划了适合身体条件的矫正教育方式及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
此次入户办理接收工作是德惠市司法局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生动体现,不仅严格规范了社区矫正执法流程,确保执法工作“不打折扣”,更以人性化服务为特殊矫正对象送去关怀,有效消除了其抵触情绪,为后续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初审:韩蕊
复审:姚丽
终审: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