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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变课堂 以案明纪筑牢廉洁防线——南关区检察院开展职务犯罪案件公开庭审警示教育活动

为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动警示教育入脑入心、走深走实,4月10日,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检察院联合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依法对王某某受贿案进行公开庭审。检察官唐俊杰、检察官助理张钰乔出庭支持公诉。本次庭审作为南关区委党校2026年度处级领导干部进修班实践教学内容,组织党员干部现场旁听,以“零距离”庭审课堂开展警示教育。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庄严宣读起诉书,围绕案件事实与证据体系全面开展指控。办案人员将案件证据科学划分为主体身份、犯罪事实、综合证据三类,通过分组出示、逐项质证,环环相扣、逻辑严密,清晰还原了被告人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的犯罪事实,构建起完整扎实的证据链条。

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在精准阐述案件事实与法律适用的基础上,重点深入剖析案件背后的警示教育意义,深刻揭示公职人员知法犯法、以权谋私对政治生态、社会秩序及个人家庭造成的严重危害,以案说法、以案肃纪。同时,告诫在场党员干部,要始终牢记权力来自人民、权力为了人民,牢固树立正确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严守纪律规矩和法律底线,切实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旁听的党员干部全程认真聆听、深受警醒,大家纷纷表示,这种“沉浸式”、场景化的警示教育直观深刻、直击心灵。今后将以本案为镜鉴,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不断增强拒腐防变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

初审:刘海波
复审:王鑫
终审:韩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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