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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开区检察院“学习型检委会”赋能监督质效

为精准把握刑事申诉监督案件办理要点,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业务能力,强化法律监督质效,12月5日,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委会,集中学习最高检发布的《不服不起诉刑事申诉监督纠正典型案例》。

研讨中,汽开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通过对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并结合本院办理的两起刑事信访案件,重点阐释了如何将矛盾化解贯穿于申诉案件办理全过程,通过源头治理、综合施策的方式,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随后,汽开区检察院分党组书记、检察长紧扣本次学习主题,就如何将案例经验与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刑事申诉工作进行了总结:

接待规范化,细微之处见真情。窗口工作是检察机关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前沿阵地”,其工作质效直接关系司法公信力与群众获得感。必须从一点一滴、一言一行做起,以“一杯热茶”的温度和“一张笑脸”的态度,真诚倾听群众诉求,耐心疏导群众情绪,依法解决群众问题,将尊重与关怀融入每一个服务细节。

化解实质化,释法说理求透彻。刑事申诉案件的办理核心在于化解矛盾,不能止步于程序性审结。要善于运用典型案例中的法理逻辑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工作方法,做到倾听耐心、审查细心、释法透心。要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把法律政策、事实证据讲清说透,引导理性认知,真正实现“解法结、化心结”。

能力专业化,案例学习重运用。要以此次学习的典型案例为参照,举一反三,提升证据复核、法律政策适用、文书说理等专业素养,并将“依靠群众、源头预防、就地化解”的枫桥精髓,融入申诉案件办理全流程。要将检委会的学习平台拓展成个人与部门持续精进的“练兵场”,促进学习成果持续转化为高质效办案的动能。

汽开区检察院把学习成果的落脚点放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上,不断致力于提升干警将所学知识转化为实际办案的能力,确保不起诉决定与监督纠正措施的合法性与公正性。


初审:韩蕊
复审:姚丽
终审:刘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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