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长春市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部署,坚定不移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贯穿司法办案、法治教育、社会治理全过程,切实以检察履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厚植向上向善道德根基。
下一步,市检察院将立足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部署要求,紧扣本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靶向施策,充分发挥检察履职贯穿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过程的优势,统筹惩治、教育、预防、帮扶、治理多重职能,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域”,为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提质增效贡献检察力量。
初审:刘海波
复审:王鑫
终审:韩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