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提升基层群众运用法律武器防范、抵制有组织犯罪的意识和能力,8月21日,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干警走进太平镇太平村村委会,开展了一场主题为“法润乡村、共筑平安”的“反有组织犯罪”普法宣传活动。
普法进村,法律知识“零距离”
活动当天,干警们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立法背景、核心内容和重要意义,用“家常话”向村民们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重点阐释了该法在界定有组织犯罪、明确预防治理措施、保障举报人权益等方面的关键作用。“这法律条文看着复杂,法官这么一讲,咱就明白了它的用处,知道法律是咱的‘护身符’!”一位正在翻看宣传单的村民说道。
凝聚共识,共筑反黑“防护网”
在普法过程中,法院干警向群众强调了抵制危害乡村和谐稳定的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性。引导村民认识到,维护乡村安宁是全体村民的共同责任,鼓励大家积极学习法律知识,提升法治素养,擦亮眼睛,明辨是非。同时,详细介绍法律会为举报人提供的严密保护措施,“法律是大家最坚实的后盾!发现任何破坏乡村秩序、侵害群众权益的违法犯罪线索,请放心大胆地向有关部门举报,法律会保护举报人的安全和隐私。”“以前总觉得举报有风险,今天听法官这么一说,心里踏实多了。”几位村民在咨询后表示,这种“接地气”的普法让他们对法律的保护作用有了更深的认识。
久久为功,司法守护“安与宁”
此次深入乡村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普法宣传,是双阳法院积极延伸司法职能、主动服务乡村振兴大局,将司法为民理念落到实处的具体体现。活动有效普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核心要义,增强了村民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参与社会治理的意识,进一步筑牢了乡村反黑防恶的思想根基,传递了人民法院坚决依法严惩犯罪、守护一方平安的坚定决心。
双阳法院将创新普法载体,拓宽宣传半径,将法律服务的涓涓细流浸润到乡村的阡陌巷陌,构筑起防范抵御“有组织犯罪”的法治铜墙铁壁,为乡村振兴筑牢坚实的法治根基。
初审:韩蕊
复审:姚丽
终审:刘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