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经营主体依法生产经营和消费者维权意识,营造和谐健康的良好市场氛围,3月15日,榆树市司法局联合榆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榆树市人民法院等,在榆树公园集中开展了以“提升消费品质”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各部门分工明确、紧密配合,通过设立咨询服务台、悬挂主题宣传横幅、发放消费维权资料、现场答疑解惑、展示假冒伪劣商品样本等多种形式,向过往群众普及消费维权知识。工作人员结合群众日常消费中高频遇到的虚假宣传、消费欺诈、预付式消费陷阱、食品药品安全、劣质消防器材辨别等热点问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结合典型案例讲解维权途径、举证要点和诉讼流程,引导群众树立理性消费、依法维权的理念,提醒群众在消费过程中妥善留存消费凭证,遇到侵权行为及时通过合法渠道维护自身权益。
活动期间,共发放普法宣传手册、宣传布兜等200余份(个),接待群众咨询30余人次,现场解答消费维权、法律适用等各类疑问,为群众送上了“看得见、用得上”的维权知识,切实打通了消费维权“最后一公里”。
活动现场,市场监管执法人员严格遵循环保、安全、规范的处置原则,对依法查获的假冒伪劣商品、过期药品等进行集中销毁,杜绝问题产品再次流入市场,以实际行动震慑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彰显了多部门守护群众消费安全的坚定决心。
初审:刘海波
复审:王鑫
终审:韩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