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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第一课 护航开学季



金秋开学季,普法正当时。日前,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负责人带领法官、法官助理,走进长春市第五十八中学,围绕“以法之名”守护少年”主题,为全校师生带来新学期开学第一课。

“同学们,交通规则是大家最熟悉的规则之一,法律其实就像社会生活中的‘交通规则’……”法官从交通规则讲起,用通俗生动的语言阐释法律的本质与意义,引导同学们认识到法律既是行为规范,也是维护自身权益的坚实保障。

针对当前社会普遍关心的学生欺凌问题,法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重点讲解了学生欺凌的表现形式与法律后果。他指出,学生欺凌不仅包括肢体冲突,还涵盖起侮辱性绰号、孤立排挤、网络散布谣言等行为,具有隐蔽性和持续性,危害不容忽视。

法官提醒同学们,校园从来不是法外之地,欺凌行为造成的人身损害不会因为“未成年”就免责,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他同时强调,即便没有造成身体伤害,施暴者同样需要承担相应责任,遭遇言语暴力和网络暴力的受害者,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他叮嘱同学们,面对侵害要保持冷静、机智应对,把保护自己作为首要任务,第一时间向家长、老师报告或拨打110报警,切忌自行报复。此外,针对新学期师生和家长选购教辅资料与课外读物需求,法官提醒大家注意防范市场上暗藏的“非法出版物”。这类出版物不仅印刷质量无法保障,还可能因质量不达标危害身体健康,选购时务必仔细甄别。

师生们认真聆听,目光专注,现场不时响起阵阵掌声。不少同学表示,通过这堂法治课,对学生欺凌有了更清晰的认识,也学会了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

在普法讲座中,法官向全校师生介绍了二道法院未成年人保护审判的工作机制与成效。他介绍,未成年人保护审判工作不仅是判案子,更注重判后帮扶、心理疏导和家庭教育指导,二道法院愿与学校加强协作,共同筑牢校园安全防线,为同学们营造安全、阳光、和谐的成长环境。

活动最后,长春市第五十八中学校长作总结发言,对二道法院送法进校园表示衷心感谢,并寄语同学们要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做知法明理、向阳而行的新时代好少年。

下一步,二道法院将持续深化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普法进校园活动,不断丰富法治教育形式与内容,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健全未成年人保护联动机制,共同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法治环境,以司法力量守护青少年美好未来。

初审:刘海波
复审:王鑫
终审:韩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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