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至17日,首次全国检察机关经济犯罪检察工作会议在江西省赣州市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葛晓燕出席会议强调,要深刻把握经济犯罪检察职责使命,以高质效履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会议指出,六年多来,全国经济犯罪检察部门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自觉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履职尽责、担当实干,聚焦护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守护民生福祉,依法惩治各类经济犯罪,开展专项行动,积极参与法律制定修订、制发司法解释,为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强调,新时代新征程上,经济犯罪检察部门必须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全面履行经济犯罪检察职责,依法打击金融、证券、网络、食药、走私、涉税等领域犯罪,扎实推进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为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提供更加有力法治保障。
江西省委常委、赣州市委书记黄喜忠出席会议并致辞。江西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丁顺生出席会议。最高检检委会委员、经济犯罪检察厅厅长杜学毅主持会议。
全国人大代表齐涛、钟敏和全国政协委员谭文英、褚浚等出席了会议。
初审:韩蕊
复审:姚丽
终审:刘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