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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声音
做好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 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强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指出:“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深入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做好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必须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现代化司法服务赋能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持续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法治化水平,切实回应人民群众法治需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用心“筑巢”,党建领导精准引领。坚持党的领导,坚守法治之魂。政法姓党是政法机关永远不变的根和魂,人民法院要把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贯穿各项工作全过程,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为法院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人民法庭更要把党的领导贯彻社会治理全过程、深入基层治理前沿,积极发挥好党建的引领作用。要依靠党建赋能,严格落实“把支部建在庭上”的基本要求,提高人民法庭党支部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深化“党建 法治”服务模式,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人民法庭党建与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发挥党建总揽全局资源优势,主动向地方党委报告工作,争取为人民法庭建设在制度建设、人才提供、物资保障等多方面提供支持和帮助。联合镇委、村委开展志愿服务、结对帮扶、文明创建等共建活动,开展“法治示范村”“无讼村”建设项目,实现基层社会治理互利共赢。

走心“拓巢”,源头治理精细解纷。建设“枫桥式人民法庭”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伟大实践,也是人民法院主动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的生动实践。人民法庭作为矛盾纠纷化解的第一线,要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乡村振兴等方面的主动性、积极性、预防性作用。积极参与基层治理,要建立普法宣传点,深入镇村巡回审判,建立法庭与党委政府定期反馈沟通制度,法庭将潜在社会风险、多发共性纠纷、各村诉讼情况向乡镇党委及时反馈。联络代表委员,有针对性征询听取代表委员对人民法庭工作的意见建议,邀请代表委员参与调解案件,在推进矛盾纠纷化解上充分发挥代表委员的身份优势。排查矛盾隐患,积极配合并参与当地党委政府信访工作调度会,通过分析原因、解读法律,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方法,助力党委政府解决信访问题。要把审判工作作为积极服务乡村振兴的载体,宣传国家路线方针,妥善处理涉“三农”领域传统纠纷以及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民宿经济、健康养老等新业态纠纷,处理好涉绿水青山、自然资源、生态修复方面的案件,处理好家事邻里纠纷,为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潜心“固巢”,强基导向精确发力。要将法庭作为人才练兵场,选派综合能力突出的干警下沉一线,提升法庭审判团队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法庭同志要坚持白天“说、跑、干”,加大调解力度;晚上坚持“读、思、写”,努力做到判决“审得清”,群众“看得懂”,在田间地头开展法庭工作,开启高质量、高效率、速调解的运行模式。坚持科技应用提升司法效率,开展在线立案、在线调解、网上开庭、电子送达等,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坚持为民司法灵活便民举措,运用“午间法庭”“夜间法庭”“节假日法庭”等形式在春播、秋收期间既保障诉讼权利又不耽误农忙劳作。建立联村法官制度和流动法庭工作站,法庭实行联村法官制度,在辖区行政村(社区)挂联村法官公示牌,并在偏远、人口较多的乡镇设立“流动法庭工作站”,为老百姓提供电话咨询、现场答疑,全天候、无假期、无死角地为人民群众提供诉前诉后全覆盖的法律服务,随时为人民群众在法律服务方面“站岗放哨”。

凝心“亮巢”,品牌文化精效辐射。法庭品牌不是“空中楼阁”,要让群众可感、可知、可信。品牌的生命力在于解决老百姓急难愁盼问题。我们要深入发现、凝练、利用地方特色文化内涵,结合地区文化与法院特色打造文化品牌,推动“一院一品牌”“一庭一特色”品牌文化建设,发挥法治示范村、法治公园、法院文化墙等文化阵地作用,综合利用人民法庭法治课堂、入村走访、特色巡回审判等面对面的传播方式增强法院品牌文化的影响力、辐射面,通过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向人民群众讲好法院故事。涵养人民法庭文化,加强法庭诉讼文化、廉政文化、红色文化创建,打造品牌文化特色。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三个便于”“三个服务”“三个优化”的基本原则,融合法治文化和乡贤文化,创新新时代人民法庭文化,展现为党、为公、为民的法院形象,不断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司法需求。

“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我们要在人民法庭调处社会矛盾、维护公平正义、服务基层治理的过程中不断优化经验,让“小法庭”绘出大“枫”景,推进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

初审:韩蕊
复审:姚丽
终审:刘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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