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强调,“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要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充分调动全社会投身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十四五”时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持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为续写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新篇章提供了有力保障。实践证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稳步前行,是我们应对风险挑战、保障人民福祉、塑造发展新优势的坚实保障。
5年来,公安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进法治公安建设,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公安法律制度体系,强化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管理,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推动“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关键就要把握发展机遇、抓住时间窗口、巩固拓展优势,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设法治经济、信用经济,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公安机关要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锚定全会描绘的“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蓝图,坚持不懈推进法治公安建设。要进一步完善执法制度体系,加强执法全流程管理,以制度化、精细化的执法标准规范民警执法行为,切实把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进一步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管理,推进执法责任体系改革,努力使执法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进一步升级改造执法办案场所、开展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不断加强执法信息化科技化支撑;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依法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规范涉企案件办理,持续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法教育培训工作,着力提升民警的法治素养和执法能力水平。要切实把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体现在每一次执法活动、每一个执法环节,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
时代潮流奔涌,事业征程浩荡。“十四五”收官在即,“十五五”蓄势待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公安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法治中国建设目标任务,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初审:韩蕊
复审:谢刚
终审:刘海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