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进新征程的中国,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矛盾风险挑战之多、治国理政考验之大前所未有,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前所未有。
如何跳出“历史周期率”?如何确保国家长治久安?如何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应时代需求而生,与时代发展偕行,作为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中国建设迈入新境界,回答了历史之问、时代之问。
维护公正、深化改革、推动发展……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各方面、全过程,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方法论。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指引下,全国公安机关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推动新时代法治公安建设取得新成效,推动中国之治迈入新境界。
加强公安立法和执法制度建设
良法是善治之前提。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高发,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成为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焦点问题。对此,2021年4月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牵头,会同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抓紧推进反电信网络诈骗立法工作。2021年10月、2022年6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2022年9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获表决通过,为推动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向纵深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此后,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全力推进打防管控建各项措施,打击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特别是缅北果敢“四大家族”犯罪集团遭到毁灭性打击,临近边境的缅北电诈园区已被全部清除。
世界上不存在“一劳永逸”的法律法规。2024年12月1日,在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施行两周年之际,公安部会同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印发的《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正式施行,进一步完善了相关执法标准和操作指引。
经国序民,正其制度;以法为纲,循法而治。
近年来,公安机关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双重职能,结合执法领域点多线长面广的特点,不断加强执法规范体系建设,各执法领域、主要环节实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推动完善法律制度。公安部推动修订人民警察法、出境入境管理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重点立法项目取得新进展;修订《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联合有关部门出台《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等,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打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医保骗保等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相关执法标准和操作指引。
细化执法操作规范。公安部不断完善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取保候审执行监督、涉案财物管理处置、行政应诉等环节执法制度,修订公安机关执法细则,对公安机关执法活动进行全面规范,确保民警执法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各地公安机关结合实际制定一系列本地执法规范,有效提升了民警执法的规范化水平。
每一项公安立法、每一次建章立制,都是对时代命题的回应、法治建设的跃升,都为完善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强化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
公平正义,国之基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完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公安执法涉及多个环节,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如何落子?紧盯执法关键环节,把执法权力晒在阳光下。
全国公安机关持续深化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深化受立案改革,推进对刑事案件重点执法环节进行统一审核、统一对接检察机关的“两统一”改革,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在派出所等基层执法单位配备8.9万名法制员,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
既注重全面推进,又紧紧牵住“牛鼻子”。
“叮!”福建省石狮市公安局灵秀派出所公安民警的工作平台弹出一条预警信息,显示一起赌博案件嫌疑人的取保候审时间即将到期。收到提醒后,公安民警立即跟进核查,确保案件办理不超期、无疏漏。
这种高效的监督,源于石狮市公安局构建的“1+N”两级案管体系。该体系以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为核心枢纽,联动N个派出所、大队的案管组,织就了一张“全域覆盖、全程跟踪”的监督网络。
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是法治公安建设的牵引性工程。各地公安机关持续提升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应用水平,推行执法办案、监督管理、服务保障“一体化”运行,打造安全、规范、集约、智能、高效的执法办案模式,带动执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不断提升。
改革未有穷期。各地公安机关创新执法方式方法,全面推行网上办案,完善执法问题自动预警、异常数据动态监测、执法质量考评等功能;建立健全执法全流程记录制度,实现对执法活动的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建设涉案财物专门管理场所,对涉案财物流转全过程进行实时动态监督管理。
不驰于空想,不骛于虚声。一项项建设举措,让每一次执法办案实现了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一个个“教科书式执法”,让每一起案事件的处置都在镜头下进行,成为“阳光下的守护”。
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进入新时代,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对法治的期待和要求之高也前所未有。
2021年7月,群众史先生向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一派出所报警,却遭到了推诿。在多个派出所之间来回跑,史先生很是委屈,便就此情况进行了投诉。
这封投诉信,引出了深圳市公安局出台《接处警受立案推诿扯皮查处操作规程》,对出现的推诿扯皮行为进行执法过错调查认定,并根据认定结果追究过错责任。“以公开的意见问题,倒逼我们不断提升执法素养和服务水平,持续推进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建设。”深圳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说。
“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法治建设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成为法治公安建设的鲜明导向。
广大公安民警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打击犯罪,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不断完善执法突出问题整治机制,集中整治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横推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法、理、情相统一,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规范执法言行,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研究制定服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在移民出入境管理、治安户政管理等领域陆续推出一大批便民利企举措,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人们清晰地听到了公安法治进步的铿锵足音:执法人员规范执法言行,推行人性化执法、柔性执法、阳光执法;车驾管业务“一窗办”“自助办”,群众办事不再“跑断腿、磨破嘴”;“长江禁渔”助推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久违的江豚回来了……
实践证明,新时代法治公安建设稳步前行,是我们应对风险挑战、保障人民福祉、塑造发展新优势的坚实保障。
回首处,跋山涉水未停步。
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磅礴浩荡的法治力量正在汇聚,210万公安民警的法治信仰愈发坚定。新征程上,新时代法治公安建设步伐铿锵。
初审:韩蕊
复审:姚丽
终审:刘海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