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优待证是退役军人事务部依法制发的国家机关证件。对伪造、变造、买卖优待证的相关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立案侦查。对使用伪造、变造的优待证骗取交通、文旅等优抚对象优待待遇的相关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处理。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的证件性质与优待证相同,均属于国家机关证件,相关部门也要对有关违法行为依法打击。
通知要求,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要加强协作,合力开展宣传、预防和查处等工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指导使用核验,推进优待证数据共享,有效遏制相关违法行为。公安机关要强化线索摸排、侦查打击。人民检察院要做好法律适用指导、审查起诉等工作。
初审:刘海波
复审:王鑫
终审:韩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