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双方通过建立定期会商制度,联合制定年度任务清单,实行清单化、项目化、责任化管理。坚持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抓实新招录、新提拔干部岗前廉政谈话,并编撰《长春市检察人员廉洁教育汇编》,以案明纪、以案释法,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
同时,依托“长检大讲堂”开设党纪法规、廉洁家风课程,在检察内网、微信公众号打造“指尖上的廉洁阵地”,向干警家属发放廉洁倡议书,引导其当好“廉内助”。
下一步,长春市检察院将持续深化廉洁文化共建机制,把廉洁文化软实力转化为队伍建设治理效能,为长春市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作风保障。
初审:刘海波
复审:王鑫
终审:韩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