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2025空军航空开放活动和长春航空展(以下简称2025长春航展)顺利举办,切实保障航展期间我市低空空域安全,结合航展飞行安全保障工作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2025长春航展期间“低慢小”飞行物管控要求通告如下:
一、管控对象
本通告所称“低慢小”飞行物,是指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即飞行高度在1000米以下、飞行速度小于200公里/小时、雷达反射面积小于2平方米的飞行目标,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穿越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孔明灯等类型。
二、管控时间
2025年9月18日0时起至9月23日24时止。
三、管控区域
以长春国际航空博览城为中心,半径30公里范围内空域,禁止任何未经批准的“低慢小”飞行物飞行。
四、管控要求
各单位、组织及个人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杜绝违规飞行和拍摄国家军事机密。
对于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长春市公安局
2025年9月17日
初审:韩蕊
复审:姚丽
终审:刘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