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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吉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 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奠定坚实基础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上下坚决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坚持扫黑、除恶、治乱、打伞、断血一体推进。据省扫黑办有关领导介绍,截至目前,全省共打掉涉黑组织76个、恶势力犯罪集团121个、恶势力犯罪团伙284个,查处失职失责问题2801起,查封、扣押、冻结涉案总资产56.55亿元,调整撤换有前科劣迹村干部4341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奠定坚实基础。 


坚持重拳出击
黑恶势力基本扫除

吉林省在全国率先成立省级涉黑涉恶线索核查管理中心,省、市、县三级领导小组、扫黑办负责同志面对面接待举报群众,先后挂牌督办4批45起重大涉黑案件,指派异地侦办、联合侦办、提级侦办17起案件,强力推动重点线索、重点案件取得突破。专项斗争以来,全省共收到群众举报线索3.69万件,核实具有违法犯罪嫌疑的1731条;打掉涉黑组织76个、恶势力犯罪集团121个、恶势力犯罪团伙284个,破获刑事案件3549起,刑拘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3853人,黑恶势力欺压百姓、为害一方的现象基本杜绝。 


注重依法严惩
公平正义充分彰显 


各级政法机关领导干部带头办案、包保案件,检、法机关在证据审查、罪名认定、量刑建议等方面关口前移、提前介入,逐案指导把关,逐案内审外查,统一证据标准、统一执法思想,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省扫黑办召开9次案件协调会对8起重大复杂案件研判会商,选拔80名专家组建扫黑除恶法律政策专家人才库开展案件评查,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截止目前,全省共起诉涉黑涉恶案件383起2466人,判决黑恶案件612起3254人,被处以重刑942人,其中史淼被判死刑,沉重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当地群众闻之无不拍手称快、欢心称赞。吉林省办理的孟庆革案入选最高法院经典案例,史淼案作为典型案例纳入2018年全国两会最高检察院工作报告。 


坚决打伞破网
党风政风明显好转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健全完善“双专班”“双移送”机制,对涉腐涉伞案件同步上案、“一案三查”。省纪委监委高位督办重点案件,集中约谈见“黑”不见“伞”问题突出的县(市、区)纪委书记,确保“保护伞”“关系网”查深查透。截止目前,全省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工作推动不力等失职失责问题2801起,处理2999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07人,原吉林市政协主席崔振吉、榆树市常务副市长赵国军等一批“保护伞”先后落网,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取得重大进展,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进一步形成。 


精准打财断血
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针对一些黑恶势力“以黑护商”“以商养黑”,严重破坏营商环境和经济秩序的问题,各地建立法院、公安、税务、银行、金融、市场监管等多部门参与的“黑财”联合查控平台,全面拓宽涉案财产查控渠道。在全省开展黑财清底专项执行行动,指导各地组建“黑财追缴”专家组,对未执行到位的黑恶案件逐一执行销账。累计共查封、扣押、冻结涉案总资产56.55亿元,判处财产刑金额7.14亿元,已执行6.03亿元,判决追缴、没收违法财产1.64亿元,已执行0.87亿元。同时,统筹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对不宜查封、扣押、冻结的经营性涉案财产,申请政府指定有关部门或委托有关机构代管、托管,避免企业倒闭、职工下岗。 


强化综合治理
滋生土壤有效铲除

各地、各行业监管部门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紧紧盯住易滋生黑恶犯罪的重点行业领域,持续开展摸排整治,“套路贷”“黑彩”“黑物业”“黑中介”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各级组织部门对1874个软弱涣散村党组织进行整顿,对全省10.4万名现任村干部进行调查摸底,调整撤换有前科劣迹村干部4341名,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有效发挥,团结动员群众能力显著增强。同时,推动各级办案机关深入开展“一案一整治”,全省共制发“三书一函”2203件,督促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堵塞监管漏洞2175个、建立健全长效机制1121个,有效防范黑恶犯罪前打后生。


下一步,省扫黑办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依法治国大会作出“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国扫黑办“六建”工作要求,谋划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不断提高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压倒性态势,实现对黑恶势力的及时打击、精准打击、深度打击,决不让黑恶势力死灰复燃,确保百姓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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