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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转让未过户遭查封,买受人如何维权?

“刚买不久的奔驰车突然被法院开走了?” 近日,赵明(化名)就遭遇了这样的糟心事。好在通过法律途径,他成功拿回了属于自己的车辆。这起案例也为所有购车者敲响了警钟:假如未过户的车辆因前任车主等原因,被法院查封扣押,该如何依法维权?

申请执行人王强(化名)与被执行人张伟(化名)的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在强制执行过程中,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的调查,查封了被执行人张伟名下的奔驰车一辆,并对车辆实施了扣押。

扣押过程中,案外人赵明称案涉车辆并不属于被执行人张伟,而是属于自己,对法院的查封扣押提出了异议。

赵明提交了购买该车辆的合同、转款证明等相关证据材料。案件由执行局指挥中心负责人承办,经审查,赵明在法院查封之前已经与被执行人签订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并且已经支付全部购车款,在支付全部购车款之后就交付占有使用,案外人能够提供其交车辆保险、车辆违章罚款等一系列相关证据。并且,赵明可以证明,该车辆没有及时办理过户,并不是因为其自身原因。

经执行异议程序确认,应当中止对该车辆的执行。申请执行人未在15日内提起诉讼,该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发生法律效力。法院对该车辆解除了扣押和查封。


初审:韩蕊
复审:谢刚
终审:刘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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