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隆隆……随着挖掘机的‘长臂’轻轻发力,老旧墙体应声而倒,违建棚户房转眼变成一片废墟……”近日,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运用“示范性裁判”的刚性引领与“多元调解”的柔性化解工作模式,联合属地街道办事处,成功促成案涉地块和谐有序腾迁,不仅有效维护了法律尊严和集体权益,更及时排除了重大公共安全隐患,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到期拒迁,违建危房成汛期“定时炸弹”
2002年12月,某试验场与吴某(农户代表)等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书》一份,约定将试验场内一块土地承包给吴某等人,承包期10年,吴某等按期支付承包费用,租用土地期间,吴某等在案涉土地上搭建无任何审批手续的临时用房,在此居住、耕种。合同期满后,试验场多次通知吴某等人交还土地并恢复土地原状,吴某等人拒不配合,导致国有土地被违法占用。
更令人担忧的是,这些未经审批的违建棚户房结构简陋,年久失修,已出现倾斜及墙体开裂,地块地处低洼,杂物堆砌、树木倒伏、边坡坍塌,电线裸露于地面,在暴雨、雷电、大风等极端天气下,灾害风险等安全隐患极高。每逢汛期,政府有关部门配置大量人力物力以保证农户安全。今年夏天,吉林省气象台已连发多条气象蓝色预警,这一历史遗留问题始终未得到妥善解决,时间紧迫,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依法依规、高效稳妥地完成腾迁刻不容缓。
示范裁判:明晰法理,树立规则之尺
案件承办法官承办案件后,多次深入现场勘查,全面审查证据,准确认定案件事实:土地承包合同确已到期终止,被告方继续占用土地缺乏合法依据;其上的棚户房属于违法建筑,且已构成危房,存在现实且紧迫的安全风险。考虑到该地块共涉及20余户家庭,法院依法作出示范性判决:判令被告从涉案地块迁出,向原告交还土地。被告方也自知理亏,在案件判决下达后,未提起上诉。
多元聚力:温情调解,破冰攻坚促履行
判决生效后,面对被告方的强烈抵触与消极履行,净月法院并未简单启动强制执行程序,而是依托“法院+街道”多元联动调解机制,铺就一条法理情交融的解决路径。
净月法院承办法官再次深入现场,耐心细致地向当事人讲解判决依据与法律后果,消除其误解与侥幸心理,为后续沟通奠定信任基础。法官用真实案例警示可能出现的灾难性后果,提醒今夏汛期危房的极端危险性,引导其认清形势,将“人身安全”置于首位。
属地德正街道工作人员充分发挥熟悉民情、贴近群众的优势,街道党工委书记反复上门沟通,理解其长期居住形成的情感依赖,倾听实际困难,疏导对立情绪,引导其认识错误行为的负面影响,并积极链接资源,一方面提供政策咨询和过渡安置信息参考,另一方面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尽可能帮助解决搬迁过程中的实际困难。
净月法院与德正街道反复阐明利害关系,最终被告方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不当,自愿配合履行腾迁义务。
和谐腾迁:安全拆除,当场“地归原主”
在法院和街道的共同见证与协助下,被告方于2025年7月27日主动配合拆除了地块上的违建危房,并搬离了涉案地块,腾迁过程平稳有序,未引发任何冲突事件。随着农田顺利清腾并归还,该案得以圆满解决。整个过程最大限度避免了强制执行对抗可能引发的风险,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安全效果的有机统一。
初审:韩蕊
复审:姚丽
终审:刘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