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数字技术与平台经济的蓬勃发展,外卖骑手等新就业形态不断壮大,大量骑手涌入就业市场。然而,送餐途中的安全风险如何应对成为关键问题,外卖员在暴雨天气送餐途中滑倒受伤后,若遭遇保险公司拒赔,该如何维权?近日,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保险合同纠纷案件,给出了明确答案。
小玲(化名)是一名外卖骑手,其所在平台为其投保了个人意外险(意外医疗保额5万元、意外伤害保额60万元)。某日雨天送餐时,她因路滑摔倒致右侧踝关节骨折脱位,治疗花费四万余元,经鉴定构成十级残疾。向保险公司理赔时,对方以无法证明受伤在送餐途中、单方委托鉴定为由拒赔,小玲遂诉至法院。
案件由南关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法官承办。经审理查明,小玲投保的保险合同中特别约定了保单保障期间为每日接单时起至次日1:30内的配送期间。配送期间释义为被保险人在平台抢单后去取餐、送餐、转单、订单配送完成后90分钟内(配送完成返回的时长不超过90分钟),以及被保险人在直接去商圈的途中或从商圈直接返家的途中。小玲提供的订单平台截图以及受伤时的照片,结合长春急救中心的救援时间能够证明小玲受伤的确发生在送餐途中,某保险公司应当承担保险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某保险公司承担小玲的医疗费及按10%的比例支付意外伤害保险金60000元。判决作出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该判决已生效。
初审:韩蕊
复审:姚丽
终审:刘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