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司法权威,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近日,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对一起腾迁房屋案件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充分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果断运用强制措施,打消了被执行人拖延履行的侥幸心理,彰显了新区法院干警攻坚克难的决心与力度,实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原告魏某是朝阳区某小区居民,2021年10月,该小区开始统计办理个人房屋产权登记,在某街道的组织下进行房屋面积测绘,此时原告发现自家房屋面积与之前的《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和《房屋分配证》上标示的面积严重不符,与自家采暖缴费发票上显示的面积也是相差甚远。
后经调查得知,该小区当初房屋分配时曾出现部分对门房屋房间号错置的问题,但除原告外其他村民已经自行进行了调换。本案原告对门房屋的采暖缴费发票显示户主为李某。李某的采暖缴费面积与原告情况相符,可以推定,原告的房屋与李某的房屋也存在分配错误。原告发现后多次与李某沟通要求返还房屋,但均未果,遂将李某诉至新区法院。
新区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被告李某向原告魏某返还房屋,同时判决被告李某应向原告魏某给付取暖费差价。判决生效后,因李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魏某到新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报告财产令和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对被执行人账户、房产及土地等财产进行查询,冻结银行账户扣划相关差价后发放给申请人。随后,就房屋问题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李某沟通,告知其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所带来的后果,并要求被执行人到法院解决问题,但被执行人并未及时到场,案件日渐陷入僵局,无法继续推进。
为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新区法院组织开展强制腾迁工作。执行过程严把送达、公告、督促履行等程序关,执行流程全公开。腾房前,执行干警多次上门张贴通知、公告,并电话联系被执行人,要求其配合法院依法对涉案房屋进行腾迁工作,同时反复多次督促被执行人主动搬离物品,并为其预留了合理的自行搬迁时间,最大限度保障了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但被执行人依然拒绝配合,拖延腾房。
日前,新区法院果断采取强制清场交付措施,执行法官到达现场后,再次与被执行人电话沟通,耐心说服教育,通过“话疗”破冰,贵在以心换心。执行法官结合被执行人的实际情况,从法理情多角度分析利弊,设身处地为其谋划解决方案,通过一次次真诚沟通,消除了他的抵触情绪,最终李某选择配合法院,主动完成房屋腾退。
经过5个小时的工作,执行干警对涉案房屋内的物品进行公证记录,现场详细清点、登记制作移交清单交由被执行人确认后予以搬离,涉案房屋顺利交付申请人,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法院执行有力度,民众权益有保障。此次强制腾退行动展现了新区法院打击逃避执行、阻碍执行、消极对抗执行的坚定决心,让在场群众深刻感受到了司法的力量和温度,有效震慑了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得以实现。接下来,新区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举措,严厉打击规避、抗拒执行等行为,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秉持“如为我执”的司法初心,严格贯彻规范执行和善意文明执行相结合的工作理念,以实实在在的执行成效回应广大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
初审:韩蕊
复审:姚丽
终审:刘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