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院给了这么长时间,我们理解法院的工作不易,这么晚还陪着我们。说到底,这房子确实不是我们的。”在法院干警的有序引导下,张大爷一家搬离了占用近两年的涉案房屋,这场持续6个月的民事执行腾退案件终于画上了句号。
2023年,徐某购买了长春市绿园区的一套房产,但70多岁的张大爷一家一直在房中居住,拒绝搬离。徐某无奈之下诉至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2024年,法院判决张大爷搬离并将房屋返还徐某。因张大爷未履行生效判决,徐某向绿园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受理案件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到张大爷。考虑到老人年事已高,法官将执行程序向张大爷的儿子进行说明。而张大爷一家表示对判决不服,打算申请再审,始终不同意搬离。了解情况后,法官并未简单采取强制措施,而是从法理角度出发,耐心解读法律文书,阐明房屋产权归属的法律效力,并告知其再审期间不影响已经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依照法律规定,法官给予张大爷一家三个月的时间进行搬离。
三个月后,张大爷因重病住院。出于情理,法官主动与申请人徐某沟通说明情况,徐某最终同意再给张大爷一家两个月的时间。然而,两个月过后,张大爷一家仍未搬离。法官再次联系了张大爷的儿子,对方虽表示愿意配合腾退,但却以各种理由进行拖延。2025年10月21日,绿园法院执行局组成执行小组,由法官带队,对涉案房产实施强制腾退。为确保执行过程平稳有序,法官邀请了社区工作人员到场全程见证,并与辖区派出所联系,作好应急支援准备。
面对法院坚决的执行态势,张大爷一家意识到腾退已不可避免,遂自行联系了搬家公司,在执行干警的引导和帮助下,于当晚9点将房屋腾退完毕,并与徐某进行交接,案件得已圆满执结。
初审:韩蕊
复审:谢刚
终审:刘海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