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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 “疙瘩” 怎么解?示范裁决亮答案

“没想到法院这么快就把事儿解决了,再也不用提心吊胆怕房子被封,总算能踏踏实实住了!”近日,在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协调下,10户房屋买受人拿到了解封裁定,这起牵扯多方利益的批量执行异议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查封遇阻,10套住房藏着“产权疙瘩”

事情要从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说起。长春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欠了孙某一笔钱迟迟不还,孙某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依法支持了孙某的诉求,判决房地产公司偿还借款本息。可判决生效后,该公司仍不履行义务,孙某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法院执行局经过调查核实,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的15套商品房采取了查封措施。可就在执行法官张贴查封公告的时候,发现其中10套房子里都住着人。“这房子我们早就买了,都住好几年了,就是一直没办下来过户手续。”面对突然上门的执行法官,住户们又急又蒙,纷纷拿出购房合同解释。原来,这10套房子早就被房地产公司卖给了这些住户,住户们要么交了全款,要么付了大部分房款,也实际住了进来,可因为开发商自己手续不全,过户的事一直拖到现在。法官深知,要是接着往下查封处置,这10户人家大概率都会提出执行异议。10起异议案件要是一个个审,不仅浪费司法资源、拖慢执行进度,还容易让双方矛盾激化,进而引发后续的诸多问题。

政策指引,示范裁决解开“批量难题”

面对这棘手的局面,宽城法院第一时间启动案件研判会,把案子的处理思路和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加强源头治理减少执行审查案件的工作办法(试行)》精准衔接起来。《办法》明确指出,“对批量执行异议的案件,可以选取批量案件中的典型案件优先处理,进行示范裁决。待裁决后,充分发挥‘首案’的裁判指引功能,运用执行和解等措施,推动批量案件高效化解。”这为案件的化解指明了方向。

“与其等着10起异议案子找上门,不如主动出手,用一个示范判决把事儿说清楚。”最终,法院选中了一起事实清楚、争议点最有代表性的异议案件当作“示范案例”,启动了执行异议审查程序。

审理时,法院仔细核对案外人提交的购房合同、付款凭证、水电费缴纳记录等证据,重点查了三件事:买房是不是真的、房款有没有交齐、没过户是不是住户的责任。核查后发现,案外人在法院查封前就和房地产公司签了合法的购房合同,全款也交了,房子也住上了,没过户完全是开发商的问题,跟住户没关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案外人对该房屋的权利,足够排除强制执行。

随后,法院依法作出裁定,支持了案外人的异议请求。裁定下来后,执行法官马上找申请执行人孙某释法:“你看,这案子的判决标准很明确,后面9起要是都这么审,结果肯定差不多,只会白白增加诉累,反而不利于你实现债权。”听法官把法律规定和判决逻辑讲透,孙某也想通了,认可了这个示范裁决,同意坐下来协商解决。

联动化解,实打实解决纠纷见成效

示范裁决一出来,批量化解的基础就打牢了。执行法官趁势而为,搭起沟通平台,把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还有10户住户请来法院一起商量,并对法律规定和执行风险作了进一步解释。在法官的耐心引导下,大家终于达成一致:开发商尽快在住户们的配合下补全过户手续,住户们也承诺不就本案提出异议;孙某则主动向法院提交解封申请。最终,法院依法解除了对10套房屋的查封,防止了后续可能出现的异议之诉、再审等情况,既节省了司法资源,又降低了群众的诉累。

一纸解封裁定,不仅还了10户家庭安稳的居所,更守住了司法为民的初心。这场纠纷的圆满落幕,正是宽城法院兼顾法理与情理、以智慧解民忧的生动实践。今后,宽城法院将以“示范裁决”为钥匙,撬动批量纠纷高效化解,最大限度降低当事人的诉累,让法治的温度直抵人心。


初审:韩蕊
复审:姚丽
终审:刘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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