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春阳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跨越18年的民间借贷纠纷,法官以法理为基、以情理为桥,不仅帮助当事人厘清了债务关系,更修复了濒临破裂的同事情谊,用有温度的司法服务让公平正义直达人心。
原告张某与被告薛某原系同事,两人曾共事多年关系融洽。2007年7月,薛某因个人资金周转困难向张某求助,张某念及往日情谊,当即出借7万元。由于当时双方信任度较高,未对还款细节作出明确约定。此后多年,因薛某始终未能偿还借款,经张某多次催要,双方分别于2017年11月6日、2024年6月18日两次补签借条确认债务,但欠款问题仍未解决。眼看借条再次临近约定还款期限,薛某仍无还款意愿,张某无奈之下诉至九台法院,要求薛某偿还全部借款及逾期利息。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审阅卷宗材料,厘清案件事实。该案法律关系清晰,债权债务明确,且原告、被告曾是同事,具备良好的调解基础。法官认为,相较于直接判决,调解更能最大限度化解矛盾、修复关系,减少当事人诉累。为此,法官决定优先采用调解方式推进案件办理。
调解现场,张某情绪略显激动,向法官细数多年追讨欠款的不易。而薛某则面露难色,反复向法官说明自身经济困境,坦言并非故意拖欠,实在是近年来收入不稳定,无力一次性偿还欠款,同时对需支付逾期利息的诉求心存抵触。
针对双方诉求与情绪差异,法官采取“背靠背”释法、“面对面”调解的方式开展工作。在法官的耐心疏导与情理交融的劝说下,双方对立情绪逐渐缓和。薛某主动向张某表达歉意,承认自己未能及时还款的过错,真切感受到张某当年相助的可贵。张某也体谅到薛某的实际难处,同意放弃全部逾期利息的主张。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薛某于2025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偿还张某借款本金7万元,18年的借贷纠纷就此圆满化解。
初审:刘海波
复审:王鑫
终审:韩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