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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盛法庭“双轮驱动”为建筑行业货款纠纷松绑解忧

近日,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东盛人民法庭通过“法院+人民调解”联动机制,成功调解一起建筑工程货款合同纠纷。该案的高效处理,不仅解决了企业的实际困难,也展现了人民法庭在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积极作用。

刘某与解某是合作多年的生意伙伴。此前,刘某为解某承包的某建设工程项目供应商品混凝土。供货完成后,解某因工程款回款周期长、自身资金周转紧张,一直未能支付货款。经双方协商,解某向刘某出具了欠条,写明了欠款金额和还款时间,但到期后仍未支付。多次催要无果后,为维护自身权益,刘某向二道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进入东盛法庭后,承办法官仔细梳理案情,发现双方长期合作,争议焦点明确,具备良好的调解基础。为了实质性化解矛盾、减轻当事人诉累,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法官决定启动“法院+人民调解”联动机制,依托法庭所在的二道区综治中心的多元解纷平台,联合人民调解员共同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初期,双方分歧较大。刘某情绪激动,坚持要求对方立即还款,否则就以对方名下的一台挖掘机抵债。解某则表明工程款未到位、现实支付能力不足的困境,认为以设备抵债将严重影响其后续经营。面对僵局,调解员以“拉家常”方式,缓和双方对立情绪。结合多年调解工作中遇到的类似案例,向刘某耐心解释:“建筑行业回款慢是普遍现象,解某的情况并非恶意拖欠。如果走‘以物抵债’,后续的设备评估、过户手续复杂,耗时耗力,不如商定一个稳妥的分期方案,能实实在在拿到钱。”

与此同时,法官则从法律层面进行引导,详细说明了抵债资产的评估流程、法律风险及可能产生的额外成本,引导双方放下对立情绪,理性解决问题。

考虑到解某当前的资金周转困难,调解团队通过情理法相结合的方式,分头做工作。一方面,向刘某说明解某的经营现状,讲明一个可行的分期方案比僵持不下的“抵债”更能保障债权的实现;另一方面,向解某阐述诚信经营的重要性,以及拒不履行付款义务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督促其正视债务问题。经过法官与调解员多轮耐心沟通、反复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解某分四期向刘某支付全部货款。该方案既缓解了被告解某的即时付款压力,也让刘某的债权有了保障。纠纷解决后,刘某专程送来锦旗,向办案法官和人民调解员表达感谢。


初审:刘海波
复审:王鑫
终审:韩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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