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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互联网法庭现场调解,为涉企纠纷化解开启加速度

近日,长春互联网法庭通过现场核查、就地调解的方式,成功化解一起涉企纠纷,彰显了司法服务与企业发展同频共振的积极作为。

原告系长春新区某自动化设备企业。2023年5月,其与本市某测控技术企业签订《机器人设备采购合同》,总金额38万元。原告依约支付预付款11.4万元后,因设备未达到约定标准,双方产生争议,并于2024年4月25日解除案涉合同。但当事人对于返还预付款、取回存放于案外人工厂的机器人设备等事项存在较大争议,故诉至长春新区人民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梳理案情发现,双方均为本地科技型企业,庭前均有调解意向,但存在两大分歧:原告因资金长期无法收回、经营受阻,情绪激烈;被告对设备现状存疑,担心损坏缺失,不敢贸然取回。

为实质性化解矛盾、避免增加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当即决定现场化解,并于庭审当日带领审判团队协同双方当事人前往设备存放工厂开展现场核查。在法院工作人员见证下,被告全面清点检查,确认设备完好、配件齐全,彻底消除了顾虑。

设备核查完毕后,案件承办法官就地组织调解。针对原告激动情绪,工作人员耐心倾听、共情难处,逐步安抚;针对被告仔细释明权利义务,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最终,从维护企业商誉、降低诉讼成本、保障双方企业正常经营等多个角度,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互谅互让。

经多轮沟通协调,双方当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返还预付款并承担诉讼费、保全费;原告配合按期取回设备。双方当场签署调解笔录,对调解方案均表示完全认可,这起困扰企业许久的纠纷圆满化解。


初审:刘海波
复审:王鑫
终审:韩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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