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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护春耕 温情解民忧

近日,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在办理一起农户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件中,打破传统执行思维,创新采用“春耕履约承诺+粮食售卖预授权兑付”执行模式,在坚守司法公正底线、依法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精准对接农户需求、全力保障春耕生产有序开展,实现了法律效果、民生保障与粮食生产的有机统一,以司法温情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劲动力。

本案被执行人刘某是当地一名普通农户,全家以农业耕种为主要生计来源。此前,为供孩子上学、采购农资,刘某向银行申请借款,后因农作物收成欠佳,未能按期偿还欠款,案件遂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执行法官第一时间上门走访调查,深入了解情况后发现,刘某并无逃避履行债务的主观恶意,其当前所有积蓄已全部投入到稻种、化肥、农药等春耕物资的采购中,已无多余资金偿还欠款。若按照常规执行方式,对刘某的银行账户予以查封冻结,必将导致其无法正常开展春耕生产,不仅会让刘某全家全年生计陷入困境,胜诉银行的债权也将沦为“纸面权利”,最终形成“执行不能”的僵局,既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也不利于保障地方粮食生产。

“执行工作不能只追求结案数量,更要守住群众的‘钱袋’、护住农户的‘饭碗’。守护好春耕生产,就是守护好群众的生计希望。”承办法官始终秉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结合农作物种植经营周期稳定、收益可预期的特点,大胆探索柔性执行新路径,积极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专属执行和解协议。协议明确,刘某向法院提交书面春耕生产履约承诺书,详细载明春耕种植计划、农作物品种、预计收成时间及产量,郑重承诺绝不闲置耕地、全力以赴保障春耕生产顺利推进;刘某与银行、法院及粮食收购方共同签订粮食售卖预授权委托书,约定待秋季粮食成熟采收、完成售卖后,由收购方直接将对应执行款项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优先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剩余款项全额返还刘某,保障其基本生活与后续生产投入。此外,协议还约定,执行法官将定期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回访,全程跟踪春耕生产进度,一方面督促刘某严格履行承诺、规范开展种植,另一方面及时向银行反馈生产情况,彻底打消申请执行人的顾虑,实现双方权益的双向保障。

“这种创新执行方式既规避了执行风险,又能确保债权最终兑现,比机械执行更具实效、更显温度。”银行负责人对该执行模式给予高度认可。刘某更是激动地说:“法官真是为我们农户着想,没有耽误我种地,给了我还款的时间和希望,等到秋收卖了粮,我一定第一时间还清欠款!”

此案的顺利办理,是宽城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助力乡村振兴的生动实践。执行法官以有温度、有力度的柔性执行,将司法服务送到田间地头,既守住了法律的刚性底线,又传递了司法的人文关怀,护住了农户的春耕希望,切实解决了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保障粮食安全、夯实乡村振兴法治根基提供了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初审:刘海波
复审:王鑫
终审:韩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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