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原告、被告系夫妻关系,因长期生活矛盾导致感情破裂,分居数年。然而,双方在子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标准及支付方式等问题上有较大分歧,多次协商均未能达成一致,最终到法院起诉离婚。案件背后,不仅有法律上的争议,更交织着多年积累的情感纠葛。
受理案件后,法官经初步沟通发现,双方虽然存在矛盾,但子女的健康成长始终是双方共同的关切。为弥合感情裂痕、实质化解纷争,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法官启动调解程序,力求在厘清权利义务的同时,最大限度维护亲情、修复家庭关系。
调解过程中,法官一方面认真倾听双方诉求,细致梳理案件脉络,围绕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逐一释法明理,清晰阐明离婚后子女抚养的法律依据、父母双方的法定抚养义务,以及“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审判原则,让双方当事人明晰权利义务边界;另一方面情理并重,从孩子身心健康与长远成长的角度出发,引导双方放下成见,摒弃对立心态,寻求共识。
经过法官反复沟通与耐心疏导,双方当事人终于打开“心结”,自愿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明确了子女抚养权归属及抚养费支付方案。这场家事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初审:刘海波
复审:王鑫
终审:韩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