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以营利为目的,建立多个微信赌博群,通过“红包扫雷”方式组织他人赌博。具体操作为:发包手在赌博群内发送拼手气红包,发红包时选定一至三个数字作为“雷”。其他参赌人员抢到红包后,若红包金额尾数与发包手选定的“雷”相同,即为“中雷”。中雷者需根据中雷总人数和发包手发送的小包数,向发包手返还红包总数额的1.2倍至2倍。
被告人作为组织者,在各赌博群内均设有“免死号”参与抢包。根据其设定的规则,“免死号”中雷时仅需返还实际抢得金额,无需承担额外赔付。凭借不对等规则,被告人实现非法获利。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组织赌博活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判处相应刑罚。
初审:刘海波
复审:王鑫
终审:韩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