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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间“遮标”售假,真刑!
随着网络直播带货的发展,直播间购物已成为大众消费的重要场景。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却动起了销售假冒商品的“歪脑筋”。近日,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被告人于某、高某因在直播平台售卖假冒品牌服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3年3月至12月,被告人于某、高某通过直播平台销售带有品牌标识的服装。二人在进货时明知所购服装价格远低于正品市场价格,且无任何品牌授权手续,仍大量购入并对外销售。

为躲避平台监管,二人在直播过程中故意将衣服上的品牌标识遮挡起来,全程不直接提及品牌全称,以“同款”“尾单”等话术诱导消费者下单。案发后,公安机关当场查获大量库存服装。经商标权利人鉴定,上述服装及已售产品均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截至案发,二被告人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5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于某、高某明知所卖商品系假货,没有品牌的授权,而予以销售,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依法判处相应刑罚。

初审:刘海波
复审:王鑫
终审:赵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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