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为一起由交通事故引发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事故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因赔偿金额分歧较大,多次协商均未能达成一致,维权陷入僵局。为妥善化解矛盾,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秉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立足案件实际,精准梳理争议焦点,厘清案件事实与法律依据,在坚守司法公正底线的同时,兼顾法理尺度与人文温度,耐心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答疑解惑,细致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及诉讼利弊,积极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有效消除双方对立隔阂。
在法官的细致调解下,双方最终自愿达成和解。法庭内,被告现场以现金方式全额支付赔偿款项,原告当场确认收款,双方握手言和,案件圆满落幕。此次快速高效的调解,切实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用“接地气”的温情司法,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温度与公平正义。
初审:刘海波
复审:王鑫
终审:韩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