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传统美德,创新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形式,在全国“敬老月”及重阳佳节来临之际,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检察院积极联合区司法局,组织辖区内32名社区矫正对象走进吉林市社会福利院,开展了一场以“重阳敬老心向善,社区矫正暖人心”为主题的公益活动,以真情实意为老人们送去秋日的温暖与社会关怀。

活动筹备阶段,社区矫正对象刘某积极响应号召,主动向市福利院捐赠了纸抽20提、卷纸20提、纸尿裤20包等一批实用生活物资,其真诚的善举不仅切实满足了老人们的日常需求,也为本次公益行动注入了温暖的底色,展现了社区矫正对象积极悔过、回馈社会的意愿。对此,船营区人民检察院将依据社区矫正相关规定,建议司法机关对刘某的爱心捐赠行为予以通报表扬,并将其作为认罪悔罪、积极改造的正面表现,在考核中予以体现,以此激励更多社区矫正对象投身公益。
活动当天,32名社区矫正对象在检察官和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带领与指导下,满怀热情地投入到公益劳动中。他们对福利院的公共走廊、活动大厅、庭院等老年人日常活动区域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清扫,不放过任何一个卫生死角,努力为老人们营造一个更加整洁、舒心的生活环境。此外,他们还积极参与到福利院的冬菜储存等力所能及的劳动中,以实际行动为保障老人们的膳食供应贡献力量。

值得一提的是,为建立敬老爱老的长效宣传机制,船营区人民检察院策划设立的“船检爱心葡香园”敬老爱老文化宣传长廊也在活动期间正式亮相。这一文化阵地将作为宣扬传统美德、展示矫正成果、连接社矫对象与老年群体的平台,持续传递社会正能量。

此次主题活动,不仅是一次对传统美德的生动践行,更是船营区人民检察院探索社区矫正“人性化”、“社会化”矫正路径的创新实践。下一步,船营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推动社区矫正对象从“被动接受管理”向“主动奉献社会”积极转变,努力实现矫正工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检察力量。
初审:韩宇欣
复审:徐婧
终审:赵忠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