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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天上掉下个“金戒指”,当心是骗局!

叮当一声!

捡到一枚“金戒指”

大娘(大爷),见者有份

我们平分吧!‍


近期,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专门针对老年人行骗的诈骗案件。

经查,张某在2015年至2019年间以拾到金戒指为由诈骗19起,骗取了价值3.6万余元的金饰品及现金。2020年11月,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张某刑满释放三个月后,不思悔改,又故技重施,再次行骗。

2022年10月至2023年7月,张某在吉林市龙潭区、船营区等地,事先购买假黄金戒指、备好假收款收据,寻找目标以捡到附有收据的金戒指要与对方平分为由,上前搭讪,骗取被害人仲某、冯某金戒指二枚,后销赃得款共计人民币5365元。2023年7月,张某被抓获到案,据其交代,共行骗40余起。张某已构成累犯,法院依法对其从重处罚,以诈骗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


法官提醒

在此法官提醒广大群众,诈骗手段层出不穷,大家要时刻保持警惕,尤其是老年人防范意识薄弱,要提高防范意识,切勿贪小便宜吃大亏。更要谨记“天上不会掉馅饼”, 捂好自己的“钱袋子”,提高识骗、防骗能力,谨防上当受骗,一旦发现被骗,马上到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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