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提升全市政法干部法治建设与社会治理能力水平,践行“为谁执法、靠谁执法、怎样执法”理念,实现执法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效统一目标,结合正在开展的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4月14日至16日,吉林市委政法委在市委党校举办全市政法干部政治能力、履职能力“双提升”专题培训班。市县两级党委政法委、政法单位中层干部、业务骨干及优秀年轻干部近250余人参加培训。
培训采取“1+2”精准培训模式,课程紧紧围绕干部政治能力与履职能力“双提升”主线,重点安排党的创新理论、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解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市域社会治理、营商环境法治保障、提升年轻干部媒体素养等专题教学。采用专题授课与案例教学相结合方式,邀请省、市委党校教师和市直部门业务骨干授课,实现理论武装、本领增强与学用相长的有机统一,为服务全市发展大局强基赋能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通过培训,受训人员感受到法治是国家治理的基石,是社会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深切领悟了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和人民的安居乐业。政法机关作为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的主力军,肩负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的神圣职责,只有不断加强法治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才能更好地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所有参训学员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学习中,要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在执法司法实践中,牢固树立为民执法理念,切实做到政治意识和法治意识相统一。一要强化法治业务学习,注重学习法律适用方法和执法司法技巧,提高依法办案、依法管理水平。二要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三要加强源头治理,深入排查化解社会矛盾隐患,注重调解的艺术和方法,提高调解的成功率和满意度,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初审:韩世琳
复审:徐婧
终审:赵忠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