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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这支警队,全省第一个成立

“我们所里都是小姑娘,要不是有曹哥在,后果真是不敢想!”回忆当时的遭遇,昌邑区司法局桦皮厂镇司法所干部张健仍心有余悸。

2021年12月,昌邑区司法局的工作人员到桦皮厂镇入户走访,为不方便出门的社矫对象吴某进行入矫宣告,履行法律程序。派驻在昌邑区司法局的吉林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社会化延伸戒毒警察支队民警曹阳协助区局一同前往。


吉林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社会化延伸戒毒警察支队民警为不方便出门的社区矫正对象吴某入户作入矫宣告。


吴某的母亲患有精神疾病。在宣告过程中,其母突然发病,从炕上冲下来扑倒了桦皮厂镇司法所的张健,并紧紧掐住了她的喉咙。精神病人在发病期间,力气极大,几个壮汉都未必是其对手,情况非常危险。曹阳以一当十,拼尽全力控制住吴母,避免了恶性事件的发生,并顺利完成了吴某的入矫宣告。

而这,不过是社会化延伸戒毒警察支队日常工作中的一个小片段。

2014年,随着司法行政系统“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的开展,吉林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抽调三大队部分警力到全市各县(市)区司法局,参与协助社区戒毒(康复)、社区矫正等工作。



2022年7月13日,以三大队为班底,吉林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社会化延伸戒毒警察支队正式成立,现有37人,专职常驻各区、开发区民警7人。这是吉林省第一个成立的社会化延伸警察队伍。


社会化延伸戒毒警察支队主要面对社区矫正对象、社区戒毒(康复)人员以及刑满释放和解除矫正人员。他们充分发挥警察职能和专业优势,以及警务人员的震慑力,极大地减轻了基层司法局、司法所人员工作负担,有效提升重点人员管理质量,维护法律尊严。



在工作中,社会化延伸戒毒警察支队的派驻民警要凭借多年从警经验,因人施教,树立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份意识、悔罪意识、守法意识、服刑意识,帮助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建立戒毒信念,维持戒毒成效。这一点,是基层司法局(所)的年轻干部无法做到的。


吉林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社会化延伸戒毒警察支队民警对新接收的社区矫正对象作入矫教育。

吉林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社会化延伸戒毒警察支队民警对在矫正期间吸食毒品的社区矫正对象收监执行。


昌邑区兴华街道幸福社区的退伍老兵李某,在部队时受伤导致神经受损,情绪易失控、暴躁,经常酒后殴打其爱人、子女,家庭关系降到冰点。派出所民警前去调解时,李某竟持刀将民警砍伤。

在李某社区矫正期间,派驻在昌邑区司法局的社会化延伸戒毒警察支队民警魏景新多次入户走访,从心理学角度对其作谈话教育,触动其心灵深处,最终成功感化了李某。李某现不再酗酒,并与家人重归于好。


吉林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社会化延伸戒毒警察支队民警对重点社区矫正对象作个别谈话教育。


在一次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定期尿检中,社区戒毒人员张某眼神闪躲、神色异常、情绪紧张,检测间的角落里背对着派出所民警假装取样。派驻在船营区司法局的社会化延伸戒毒警察支队民警王景波瞬间就察觉异常,将其控制。原来,张某曾于近期吸食毒品,因害怕尿检时呈阳性,便想将他人的尿液偷换尿检样本,企图逃避检测


吉林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社会化延伸戒毒警察支队民警对社区戒毒人员进行吸毒检测。


王景波从警40年,执法经验丰富,还研究出戒毒尿检“三步走”(看、听、摸),曾两次发现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偷换尿检样本,用人民警察的“火眼金睛”维护了法律的正义。船营区司法局社区矫正戒毒管理科科长王元辰常常说,王景波在社区戒毒工作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吉林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社会化延伸戒毒警察支队民警对患传染病的社区戒毒人员作入户吸毒检测。


在社会化延伸工作中,派驻民警要冒着被传染的风险为因吸毒沾染了肝类传染性疾病或艾滋病等传染病的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做入户尿检;要规劝帮教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帮助其重塑对未来的信心;要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各类公益活动,传递积极阳光正能量;要在各大重要时间节点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主题活动,作警示教育、专题讲座、法治宣传……


吉林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社会化延伸戒毒警察支队民警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植树公益活动。

吉林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社会化延伸戒毒警察支队民警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6·26国际禁毒日”主题教育活动。


吉林市强制戒毒隔离所社会化延伸戒毒警察支队用他们丰富的管教经验和人民警察的高度使命感,坚持监管与帮扶结合、严格与厚爱并行,全心全意帮助社区矫正对象、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回归社会、走向新生,传递“用生命影响生命”的力量,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默默奉献。


船营区社区矫正对象张某(化名)在一次主题活动中主动发言,含泪感谢吉林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社会化延伸戒毒警察支队民警王景波帮助她重塑人生。


(江城日报全媒体记者 迟媛玮/文 罗安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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