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法官耐心调解,不仅减免了漏水期间的部分物业费,还要求物业公司维修,改善了居住环境,我心里这块石头总算落地了。”近日,磐石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物业公司与业主从“针锋相对”走向“握手言和”。
2024年1月至2025年1月期间,磐石某小区业主许某因不满意物业服务拒绝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经催缴未果,诉至法院。
“业主拖欠物业费,我们的工作很难开展,该交的钱必须交!”
“连房屋漏水物业公司都不能及时解决,服务这么差凭什么交钱?”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当事人询问案件详情,许某表示,他之所以拒绝缴纳物业费,是因为他之前发现自己家的房屋外墙渗水,便多次联系物业公司派人维修,可物业公司却未能及时解决问题,导致许某家的墙体发霉、部分家具受损。许某对此非常不满,认为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遂拒缴物业费。
随后,承办法官又来到该小区实地走访,与小区物业进行沟通,物业公司表示,他们并非有意拖延,只是因为公司内部维修资金申请流程复杂,所以未能及时对损坏墙体进行维修。
了解清楚案件情况后,承办法官决定采取“背对背调解+面对面协商”的模式对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首先向许某释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物业合同权利义务,告知其不满意物业服务不是拒付物业费的理由,业主应当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同时,法官也督促物业公司主动提升服务质量,完善反馈机制,以优质服务赢得业主的信任和支持。
经过法官的耐心沟通,物业公司启动了“服务提升计划”,联合当地住建部门、业委会和维修公司,制定外墙整体维修方案,并减免了许某漏水期间的部分物业费。许某一次性缴清物业费,案件成功化解。
“小物业”牵动“大民生”,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头连着万千居民“屋檐下的安心”,一头系着物业公司“账簿上的难题”。下一步,磐石法院将继续践行“如我在诉”理念,聚焦物业、邻里等民生纠纷,用心用情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让法治温度浸润千家万户。
初审:马千卓 复审:徐婧 终审:赵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