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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度执行 解决工人“烦薪”事

年初以来,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始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常态审判执行工作,找准结合点、切入点,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617日,白山中院与白山市浑江区法院上下联动、温度执行,为95名工人执结长期拖欠的170余万元工资款。




    申请执行人白山市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吉林省某科技有限公司借款合同执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到期未履行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向白山中院提交申请,请求对被执行人抵押土地使用权及地上不动产进行拍卖。流拍后,申请执行人以物抵债接受上述财产,抵顶欠款。


    

    与此同时,已在浑江区法院申请执行工资款的工人们得知被执行人唯一财产已经拍卖抵顶后,情绪激动,多次到有关部门反映问题。

    为充分发挥司法促发展、稳预期、保民生的作用,白山中院立即联系浑江区法院,了解双方受理案件情况。原来,被执行人自2014年以来一直拖欠95名工人170余万元工资款,因被执行人已无任何可供执行财产,浑江区法院对工资款一案一直未执行到位。

   了解情况后,白山中院执行局立即召开执行会议,认真研究制定解决方案。因95名工人系浑江区法院执行案件当事人,非白山中院借款合同纠纷案的当事人,也没有优先受偿权,所以,该案由中院执行存在法律障碍。虽困难重重,但中院执行局本着力保民生促稳定的工作态度,一方面安抚工人情绪,另一方面积极与浑江区法院、申请执行人及被执行人沟通。

    起初,申请执行人对解决工人工资做法抵触情绪较大,认为解决欠付工人工资不是其应尽义务,且无法律依据。中院执行法官便多次找到申请执行人耐心讲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又从工人实际生活境地及企业社会影响力等方面进行详细分析,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申请执行人同意在抵顶财产剩余款项中优先解决工人工资问题。

    至此,通过白山中院执行法官的努力,解决了多年来拖欠95名工人170余万元工资款问题,同时浑江区法院74起涉民生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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